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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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2-26 16:13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东莞市委、市政府批准(东机编〔2002〕192号),于2002年12月16号成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73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523000

  办公电话:0769-12329

  传真:0769-22337074

  电子邮箱:gjjzhk@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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