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7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296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34%调整为2.6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0%调整为4.59%,五年期以上从4.95%调整为5.04%。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ΟΟ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 
| 当年缴存 | 0.81 | 0.81 | 
| 上年结转 | 2.34 | 2.61 |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50 | 4.59 | 
| 五年以上 | 4.95 | 5.04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热线服务
						热线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
您现在的位置 :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3792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3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