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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5-05-31 09:2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授权,现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参数,并自2015年6月10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系数公布如下:
    一、流动性调节系数

1.jpg

    二、收入调节系数

2.jpg

    三、缴存时间系数暂不调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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