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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5-06-12 08:47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根据《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一、报名方式
    由有代办住房贷款服务、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阅资料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确定合作后签订协议并将单位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止。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原三联大厦)五楼业务管理科。
    四、报名资料
    (一)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执业证(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四)单位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六)《授权书》原件;
    (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原件。
    五、须知事项
    (一)资料均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如一项资料为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
    (二)《授权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格式样本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三)相关要求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
    2.授权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1日     

(联系人:朱艳花,电话:22336063。)

附件下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和授权书

公告PDF版: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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