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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2-03-12 02:37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1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ggjj.cn/)或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积金中心专页(http://xxgk.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5楼综合科,邮编:523008,电话:0769—22337021)。

  一、概述

  2011年,我中心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行政办事透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社会各界依法获取相关信息。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领导组织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中心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职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形成了分管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

  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我中心要求科室、办事处各确定一名熟悉业务、文字水平高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起草并向综合科报送信息公开稿件。综合科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把关工作。各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稿件,须经科室(办事处)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综合科把关,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职领导签发后统一对外公开,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权威和安全。

  (三)完善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网站是我中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中心门户网站设有 “重要政策法规”、“管理动态”、“办事指南”、“咨询留言”等版块,公积金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所需资料、相关表格等所有应公开信息均可在网站查阅、下载。二是加强信息查询场所建设。办事大厅是我中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中心本部及常平、虎门、塘厦三个办事处的办事大厅均设置了公告栏、宣传架、自动查询机等设施,提供包括人工服务在内的信息查询服务。所有政策调整、措施出台第一时间公告“上墙”,保证来中心办事群众能够方便、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三是印发宣传册子。我们及时更新制作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指南及各种分类宣传单,办事窗口及归集银行全市经办网点均放置了业务资料供群众取阅,在全市各大新推楼盘设置住房公积金流动宣传架用于摆放相关资料。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我们每年投入上百万元政策宣传经费,综合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使广大缴存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便捷地获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信息。五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在开发公积金中心手机网站、开通139邮箱查阅公积金信息功能的基础上,2011年,我中心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开通了公积金微博,与广大群众搭建起了更加直接、便捷的信息互动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及宣传册、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一)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们从便民服务考虑,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查询功能,增设了“委托提取资格查询”等功能,完善了中心网站信息公开功能。中心网站所有信息同步上传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2011年中心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4条,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24条,占44%;管理动态类信息23条,占43%;统计数据类信息4条,占7.4%;其它类信息3条,占5.6%。

  2011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发布信息数(条)    所占总信息量比例(%)

  政策法规类     24                 44

  管理动态类     23                 43

  统计数据类     4                  7.4

  其它类         3                  5.6

  合计           54                 100

  (二)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分别发布2期公积金信息公告,刊登内容涉及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等重要信息。12月31日,中心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做客“阳光热线”栏目,通过电台、网络渠道现场介绍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及相关业务的发展情况,为听众解答各类公积金问题。

  (三)印发宣传手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出台,中心及时印制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等信息资料,广泛派发给全市8.6万家企业。

  (四)深入基层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1年,我中心相关人员共89次到企事业单位讲解公积金政策,在石碣、塘厦、石排、厚街、谢岗等镇召开公积金扩面工作会议5场,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同时,很好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了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权益的知情权。

  (五)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数据情况。中心高度配合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定时将行政审批数据上传至电子监察系统,做到行政审批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去年我中心测评考核结果月月保持优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和更新,中心网站的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大力度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办事大厅建设,通过加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做好政府热线、阳光热线等民众互动平台,及时处理回复群众来信,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以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为契机,充分考虑信息公开需要,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办理有机结合,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使群众查询公积金政策和办理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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