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编制并公布2016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ggjj.cn)或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积金中心专页(http://xxgk.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五楼综合科,邮编:523000,电话:0769—22337021)。
一、概述
2016年,我中心根据《条例》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并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和市民公开办事指南、执法公告、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今年10月,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上线,至今关注人数已超过25万。二是主动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政信息。三是加强群众监督权。主动公开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领导个人简历、内设机构等,让群众更深入了解中心的运作情况。同时通过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69-12329)、网上信访、阳光热线等多种渠道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8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8条,约占5%;政策文件信息8条,约占5%;财政预决算类信息4条,约占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约占1%;业务工作类信息40条,约占24%;统计类信息1条,约占1%;其他类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等)105条,约占62%。
(二)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中心通过《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发布2条政务信息,接受记者约访7次,发布政策解读的新闻稿8篇。
(三)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2016年,中心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企业为职工依法建缴住房公积金。全年制作了12种业务宣传资料,共印发20万份业务办事指南。同时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重点政策宣讲、微信公众号宣传共4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6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1宗,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信息3宗,已公开1宗。
(二)群众咨询、投诉受理情况
2016年,中心受理回复中心门户网站留言4269条,回复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219652人次,阳光热线转来工单158条,市网上信访转来工单28条,省信访网转来工单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
2016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中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几个措施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使用频次,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梳理整合中心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