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编制并公布2014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ggjj.cn)或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积金中心专页(http://xxgk.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五楼综合科,邮编:523000,电话:0769—22337021)。
一、概述
2014年,我中心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推行“阳光”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力、树立“窗口”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中心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2014年初,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务信息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会议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与新网站、新系统、服务热线建设等重点工作、与完善发展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密切结合。在推进工作过程中,我中心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化工作规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及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收集、编发、公开信息。
(二)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网站建设。2014年,我中心门户网站全面改版,结合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上线,网站实现了基本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改变了之前网站可查询的缴存数据滞后于实时数据一两个月的落后状况。在原有的“重要政策法规”、“管理动态”、“办事指南”、“咨询留言”等栏目基础上,增加了“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办事大厅”等栏目,功能更加丰富,查询更加方便。公积金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所需资料、相关表格等所有应公开信息均可在网站查阅、下载。为了保证网站沟通渠道的畅通,我中心安排了专人负责受理、回复网上群众的意见与建议,2014年受理回复网上咨询3747条,回复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办事窗口信息公开。中心高度重视办事大厅的信息发布工作,提供窗口人工咨询服务,并加强信息公开、查询等便民设施建设,在南城、石龙、常平、虎门、塘厦五个镇街办事窗口的办事大厅均设置了公告栏、宣传架、自动查询机等设施,为市民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三是印发宣传册子。2014年中心新系统上线,部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中心共印发了80万份办事指南,放置在各镇街办事窗口及归集银行全市经办网点,供群众取阅,同时寄发给用人单位。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中心加强与各大媒体联系,综合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介公开相关信息,使广大用人单位及市民能够便捷地获悉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们从便民服务考虑,不断增强网站信息查询功能,中心网站所有信息实现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步。2014年中心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8条,同比增长51%,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7%;通知公告类信息26条,38%;中心动态类信息33条,占49%;财务决算类信息2条,占3%;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1.5%;规划计划类1条,占1.5%。
(二)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发布了1期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告,刊登内容涉及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此外,我们主动邀请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东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就新系统上线、业务办理变化等信息进行了提前公开报道。
(三)深入基层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中心前往塘厦、长安、东城等多个镇街开展大型的政策宣讲会,共计五场;深入最上(东莞)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发利达电子厂等35家企业宣传座谈或举办职工宣讲会。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同时,很好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了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权益的知情权。
(四)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数据情况
我中心高度配合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定时将行政审批数据上传至电子监察系统,做到行政审批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去年底我中心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测评考核中位列第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4年我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申请人要求我中心提供2014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这部分信息非法定必须主动公开的内容,但属于依申请可回复内容。我中心已依申请将相关信息书面回复给当事人。
四、同意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分类情况
(一)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
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业务项目、办事指南等)、统计数据、年度预决算、重要会议活动以及中心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中心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中心编制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上查阅,也可以到我中心查阅。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缴存对象个体隐私经书面征求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对外公开的;其它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网站的综合功能建设落后于规划,网上服务大厅功能还不完善,场景式咨询服务还未建成,信息公开方式还主要依靠文字,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等。今后,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大力度改进:
(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及方式。加强以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以各大媒体为辅助平台、以微博微信短信等为即时载体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创新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制作信息公开短片、利用分众传媒等载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用人单位和市民能够更加及时、方便、快捷、有效地获取和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加强对阳光热线、政府热线、中心网页留言等已有互动平台的维护管理,及时处理回复群众咨询。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注重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信息公开整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活动。
(三)加快信息公开网站硬件建设。加强网站与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充分考虑信息公开需求,实现信息公开信息化,使群众查询公积金政策和办理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