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编制并公布2015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ggjj.cn)或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积金中心专页(http://xxgk.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五楼综合科,邮编:523000,电话:0769—22337021)。
一、概述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中心实际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丰富载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条目,逐项分解到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综合科牵头、各科室配合,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健全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申请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三)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规化
目前我中心在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包括: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执法公告、政策法规、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几大类。主要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可以公开的,都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印刷宣传小册子等方式进行公开。2015年,中心受理回复中心门户网站留言4059条,回复率达到100%。中心共印发了57.75万份办事指南,放置在各镇街办事窗口及归集银行全市经办网点,供群众取阅,同时寄发给用人单位。多渠道接受群众咨询投诉,认真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阳光热线、时间网问政等咨询投诉事件处理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29条。其中:
(二)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中心通过《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发布2条政务信息,接受记者约访23次,发布政策解读的新闻稿40篇。
(三)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制作并派发《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等宣传资料共14种,约58万份。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同时,维护了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权益的知情权。
二是公积金发至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2015年,中心前往塘厦、 长安、厚街等多个镇街开展大型的政策宣讲会,共计4场;到社区及镇街开展宣传座谈会或举办职工宣讲会共16次。通过走访规模以上企业、纳税大户企业,面对面耐心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数据情况
中心高度配合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定时将行政审批数据上传至电子监察系统,做到行政审批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去年我中心测评考核结果位列第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投诉情况
2015年,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高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
2015年,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方式,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范,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每一条拟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保证政府信息的安全。三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民生热点,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咨询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