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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1-28 17:1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编制并公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回应群众关切、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发挥公积金信息服务作用。

  (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办事窗口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政策调整、行政执法、年度报表等政府信息。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更新工作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对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里的“政策文件”有效情况进行清查,及时标注“已失效”“已废止”文件。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95条,总访问量达658万多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5条,关注人数达190万余人。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由自然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由于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我中心主动致电与申请人沟通,掌握申请人真实诉求,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受理和回复,做到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系统及时率达到100%。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使责任分工更明确、内容更全面和更具实操性。规定信息发布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排专人读网、日常巡查、24小时值班,维护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有序运行,确保常态化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功能正常;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充分预估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认真对照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细则进行自评自查,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四)有效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如:微信公众号、网上信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件,汇总梳理意见建议,并作为优化公积金政策、改善管理服务的重要参考。全年共办理信访件6096件次,其中,12345政府服务热线5429件次、阳光网69件次、粤省心536件次、企莞家1件次、市网上信访39件次、现场信访22件次。领导带队参加“阳光热线”直播节目1次,在线与网友进行亲切沟通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提问,收集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2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7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依法依规、扎实推进,在推动公积金业务发展和便民服务开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不够准确,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效果不够理想等。2023年,我中心将认真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服务好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法治化发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栏目管理。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各栏目的负责部门,全面梳理各栏目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开展日常自查,按规定时限更新信息,避免信息积压或更新超时。落实发布信息管理责任,按栏目内容要求进行分类发布,准确规范发布政务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对政策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尽可能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词汇去阐释,通过举例说明、动画讲解、图表分析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群众听得懂能明白。

  (三)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事前公开,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升群众对政策制定、政策落实的参与度,有效增强政策落地的实施效果。畅通咨询、信访、服务评价渠道,通过直播互动、上门讲解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发挥门户网站重要载体作用,并依托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新动态、落实新成效,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政策、用好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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