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渠明:
鉴于你已从工作单位离职且无法联系,我中心近期将相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处理文书通过邮政专递寄至你的户籍所在地,但因电话空号且无人接收被退回,现依法将所附的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所附的文书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对陈渠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处理决定书
2.关于限期陈渠明退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3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公告〔2017〕2号关于送达陈渠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处理文书的公告
东公积金公告〔2017〕2号关于送达陈渠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处理文书的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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