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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7-06 08:42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

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根据《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一、报名方式

由有代办住房贷款服务、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阅资料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确定合作后签订协议并将单位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712日止。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五楼业务管理科。

四、报名资料

1、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

3、执业证(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4、单位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6、律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须知事项

1、资料均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如一项资料为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

2、相关要求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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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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