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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机构的公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5-31 09:0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我中心现需遴选抵押物价值评估机构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科(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五楼)。
    二、受理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三、申报条件
    1、三级以上专业资质。
    2、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申报资料
    1、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机构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行业协会出具的诚信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7、执业评估师名单以及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8、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要求复印件标注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并盖公章,如一项资料为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
    五、合作机构选定
    我中心根据各机构递交的资料,按程序进行审阅、调查、确定合作对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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