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暂停公积金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6月26日20:00起,暂停各自助服务渠道的业务办理及查询。
二、6月27日起柜台暂停受理批量租房提取业务。6月28日起,我中心驻市民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办事窗口,以及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办事窗口将暂停各项业务办理及查询,可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请在暂停服务时间前完成未办结的业务。否则,未办结业务需由我中心统一处理,待结息完成后再重新办理。
三、上述业务自7月1日8:30起恢复。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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