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缴存单位及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对上述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如职工已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缴存单位应及时对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作封存处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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