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宣传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认知度,加强与应缴存单位的沟通,做好缴存服务,我中心现对归集业务有关事项进行委托并向受委托银行签发委托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
(二)对单位需办理的归集业务进行提醒、催办;
(三)制作和送达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文书;
(四)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告知。
二、受委托机构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三)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五)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六)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八)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九)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十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1日
PDF文件查看:关于委托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承办归集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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