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暂停公积金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6月28日20:00起,暂停所有自助服务渠道的业务办理及查询,7月1日8:30起恢复。
二、6月29日起柜台暂停受理批量租房提取业务。6月30日,我中心驻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办事窗口、各办事处及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办事窗口将暂停各项业务办理及查询,可提供业务咨询。请在暂停服务时间前完成未办结的业务。否则,未办结业务将由我中心统一处理,待结息完成后需重新办理。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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