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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0-07-03 16:25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由有代办住房贷款服务、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阅资料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确定合作后签订协议并将单位名单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止。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五楼业务管理科。

  四、报名资料

  1.申请表原件;

  2.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3.执业证(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4.单位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6.律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7.授权书原件。

  五、须知事项

  1.资料均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一项资料为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

  2.《申请表》、《授权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格式样本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3.其他未尽事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申请表

  2.授权书

  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31号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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