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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实施系列政策扶持,助力营造人才服务新环境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10-09 16:1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构建适配东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以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产业向新向上向强,市公积金中心实施系列政策扶持,助推为产留才,营造人才服务新环境,确保人才来莞“无忧”。

  一、贷款方面

  ①2025年9月26日起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提交审核的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②对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上限。

  ③属于本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的人员,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二、提取方面

  01租房提取

  缴存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可按实际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

  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粤省事、广东公积金小程序、短信等自助渠道,零材料办理,3个工作日内到账。

  线下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前往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即时到账。

  02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缴存人及其配偶通过贷款方式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预售商品住房、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其中包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0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通过贷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且在正常还贷期间,可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04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通过非按揭方式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如有疑问,可咨询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公积金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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