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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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8-03-26 08:2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7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我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 新征程 新东莞”工作部署,坚持缴存扩面,坚持便民利民,坚持风险防控,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健发展、帮助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7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指标持续增长。全年新增开户缴存职工41.56万人、新开户缴存单位8631家,同比分别增长28.83%、21.75%;当年归集资金达108.90亿元,提取资金74.55亿元,共发放贷款4354笔、22.74亿元;缴存单位4.13万家,单位缴存覆盖率为21.65%;缴存职工151.74万人,职工缴存覆盖率为31.82%;历年缴存总额729.75亿元,缴存余额273.02亿元,提取总额456.74亿元,发放贷款7.64万笔、270.79亿元,贷款余额148.55亿元;全年个贷率54.41%,逾期率0.032%。

  (一)强落实,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方针部署

  1.落实降成本行动计划,降低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成本。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20%降至12%,缴存基数上限由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下调至3倍;职工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7934元调整为5519元;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允许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所有比例超标单位及缴存基数超标职工均已调整到位。2017年,我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企业有1462家、职工5.76万人,共为企业减负5.19亿元。

  2.助推房地产去库存行动,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率。深入推广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加强贷款审批效率,与中国银行合推“商转公”贷款业务。2017年,在国家严控房地产市场的大背景下,我市公积金使用率依然相对平稳。

  3.落实“多证合一”、“一网式一门式”等工作要求,推动简证便民。一是积极落实全省统一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要求,明确将公积金缴存登记纳入商事制度改革范围;与信息中心信息互联,通过市“一网通”平台可进行缴存登记,下一步将通过在市信息资源平台获取商户数据并运用到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中,实现在工商登记时就能完成缴存登记业务。二是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列入社会服务事项,完成标准化录入并通过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三是落实“放管服”相关工作。虎门、塘厦办事处已纳入当地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并完成公积金窗口设置,其中虎门办事处已入驻当地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历年来我市公积金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修改文件1份,废止文件24份,已修改23份。四是落实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实现缴存、提取、贷款业务100%“即来即办”,部分业务还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微信、短信、一体机等自助渠道办理,实现了零跑动。

  4.提升系统建设标准,开展“双贯标”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口标准》工作要求,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核心系统进行改造,以重建数据库及信息系统数据贯标方式,为彻底实现业务流程从以往的传统模式向资金实时结算模式转换,为下阶段全省乃至全国建立互联互通统一平台打下坚实基础。

  (二)惠民生,持续推出利民便民新举措

  1.积极扩增归集和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在建设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2家归集银行基础上,先后扩增了6家归集银行,使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银行网点增至1005个,承办银行网点可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客户管理与证明等三大类共35项业务,进一步缩短公积金服务距离。此外还新增光大银行作为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全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增至17家,职工申办公积金贷款的银行选择进一步增多。

  2.扩增商贷信息互通合作银行。职工到相关银行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时,无需提供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近期还款流水等资料,还可选择办理逐月划扣公积金还贷业务,免去每半年到柜台办理提取的麻烦,进一步体现“简化证明材料”和“最多跑一次”给群众办事带来的便利。目前加入商贷信息互通范围的银行增至10家,2017年逐月划扣业务达7.32万笔,其中,通过信息互通办理业务3.82万人,占非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的54.88%。

  3.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市职工转入公积金或本市职工转出公积金手续进一步得到简化,为广大缴存职工有效节省来回路费与时间成本,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自启用全国平台以来,截至2017年底,已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量3845笔。

  4.开设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评估申请。针对二手房或备案时间超过一年的一手确权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缴存职工可在网上提交住房评估申请,评估完成后,我中心发送短信通知缴存职工前往中心办事窗口办理贷款申请。2017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评估申请量达595笔。网上申请评估具有“无需跑、速度快、无纸化、易查询”等便利受到广大贷款职工好评。

  5.开展“上门”办理业务服务。携手浦发银行、中国银行,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上门办理业务服务。可上门办理的业务包括住房贷款还贷提取、租房提取、物业管理费提取、装修提取、开通自助服务、绑定提取账户等。借助移动网络设备和技术,我中心将服务柜台前移到了企业和缴存职工身边,有效帮助部分不便请假的缴存职工顺利办理业务,活动自2017年4月以来,共开展270场,服务近5000人次。

  6.推出公积金缴存人信用消费贷款。配合银行推出互联网金融与公积金数据相结合的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使广大缴存职工享受更为多样的缴存增值服务,并减少职工申请消费贷需提交相关证明的麻烦。目前市内已有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等5家银行推出针对缴存职工的消费贷款服务。

  7.广泛开展宣讲活动“送政策上门”。组建政策宣讲队,公开接受各镇街及企事业单位报名,上门为用人单位及职工开展政策宣讲和答疑活动。2017年,已开展53场现场宣讲活动,服务企事业单位达800多家,服务缴存职工达2600余人。东莞中心还通过服务外包形式,委托第三方前往厂区、商场等人流密集区“摆摊”派发宣传资料及推广微信公众号,自2016年6月份该项目启动以来,已开展活动27场。

  8.坚持政策宣传“新媒体”化。广泛运用东莞日报、东莞时报、12329咨询热线、门户网站等媒介,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分众传媒、户外LED等新媒体平台优势开展政策宣传;围绕缴存、贷款、提取等主题拍摄了系列政策宣传片并进行多渠道播放。其中,“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自2016年10月推出以来,关注量已超64.7万人。缴存职工通过关注该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包括个人账户信息、公积金政策信息等内容,还可进行贷款额度测算、月还款额计算、申请办理租金、装修费及物业管理费等部分提取业务。

  (三)促公平,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1.提高缴存扩面工作成效。量化分解缴存扩面任务,发挥各镇街属地优势,把扩面重点从扩大单位缴存覆盖面调整为扩大职工缴存覆盖面;搜集并向各镇街印发“四上企业”名单,把相关企业作为年度重点扩面对象。2017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7780家,同比增长19.27%,其中新增缴存“四上企业”数823个。新增缴存人数18.51万人,同比增长5.43倍。

  2.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开发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执法流程电子化、审批环节实时监控、执法信息实时统计;修订出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提高同一程度违法行为处罚额度。突破行政执法人员不足困境,在采取委托律师所办理追缴执法案件措施基础上,新增行政处罚案件委托办理。2017年,共接待2924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的维权投诉,对其中的2128宗进行了立案处理,有691宗已经完成处理。共受理处罚类案件1703宗,其中开户类有1669宗;有355宗处罚类案件已完成处理,有效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联合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行动,有效保障广大职工公平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四)重安全,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1.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落实专门科室,建立并实施业务常态化稽核通报制度,对中心各办事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抽检稽核并以月报形式通报,落实整改;建立并实施中心内部控制制度,2017年完成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等内部专题稽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整改。

  2.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监管。一是对归集和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实施常态化稽核,2017年完成了对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年度考核,并启动对新增6家归集行的常态化稽核工作;敦促贷款受委托银行完成历史遗留贷款档案的资料补齐和交接工作;二是加大对担保公司、评估公司等合作机构的监管,及时终止了与业务承办出现问题的担保公司和评估公司的合作。

  3.提高资金运行管理水平。开发资金管理系统并正式启用,实现大额资金调拨、定存管理及重要凭证管理系统化、自动化,最大程度减少手工操作及资金风险,使资金审批及转账更加安全、高效。

  (五)重实干,优化提升整体建设水平

  1.党建工作扎实推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的十九大专题考学、七一专题参观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开设“用好互联网,做好党的思想理论传播者”“向革命老前辈学习,做合格党员”等专题党课;通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携手浦发银行、中国银行等归集银行开启党建共建新模式,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与发展党员工作,2017年共发展党员1人,预备党员转正1人。

  2.扶贫工作有序开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先后4次带队前往揭西县灰寨镇柑坑村开展扶贫调研及走访慰问,积极跟进引导资金与省扶贫开发资金使用,指导解决当地自来水、老人活动中心、光伏发电、入股分红等帮扶项目开展,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定期前往黄江镇看望对口帮扶困难儿童,送上助学金和书籍。

  3.信访工作全面加强。加强了对阳光网、时间网、市网上信访、来访、来电等各渠来源的群众咨询与信访事件的转办、督办,全年共计回复官网咨询3317件次,阳光热线118件次,市信访局信访网站回复29件次,12345热线工单794件次,现场接待来访群众419人次。

  4.保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制定了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并对照标准,对业务科室、办事处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自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国家安全与保密教育展览、“保密常识必知必会”微课程,结合东莞市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活动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对个人办公计算机进行全方位保密检查,确保非涉密计算机不存储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不连接外网。

  2017年,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我中心也清醒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一是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偏低,仍有八企业和七成职工未依规建缴公积金,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个贷率偏低,在房地产市场严控环境下,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不充分,个贷率还不到55%,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论证等程序仍需进一步规范落实。

  二、2018年工作目标及安排

  2018年,我中心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缴存扩面、政策完善、服务提升、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保证公积金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群众对“住有所居”美好生活的向往。预计2018年归集资金115亿元,新开户人数36万人,新开户单位2000个,发放贷款6000笔、30亿元,提取资金80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基础,高质量推进公积金缴存扩面。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协调相关部门把依规建缴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设立、信用管理、职工入户等方面的审核范围,切实提高单位与职工主动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催建催缴和行政执法,发挥各镇街属地优势和银行等合作机构的工作合力,对职工人数多(5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四上企业和倍增企业进行重点扩面增员。三是密切关注劳资纠纷隐患,重点关注发生过集体维权或诉讼的单位,加强态势研判和把控,促进劳资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注重实效,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是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加强调研,重点研究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同袍缴存细则,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效果评估等工作,使到新的缴存办法更加科学规范。二是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加大对职工刚需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推动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自愿缴存群体提取使用配套政策出台,促进异地户籍人员落户东莞。三是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做好信贷扶持工作,提高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四是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大力推广公积金和商业性组合贷款,积极与开发商、银行沟通合作,清除组合贷款审批“障碍”,提高公积金贷款放贷效率和市场占有率。五是进一步推广商贷信息互通模式,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提高公积金在减轻职工家庭住房消费负担方面的贡献率。

  (三)便民利民,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双贯标”工作,强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打造大数据应用平台,联通我市其他部门,突破传统信息壁垒,简化证明材料,尽早实现合并证照功能,并结合实际参与到智慧城市、电子政府建设中,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有效减轻群众提交证明材料负担,真正落实“一网通办,集成服务”的惠民建设;实现公积金贷款征信报送;联合建设银行开发建行智慧机推出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研究推出“企业贷”等公积金增值服务;升级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增加网上办理业务种类,重点实现缴存业务网上办理。

  (四)严格管理,确保运作规范安全。一是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对照依法行政要求,补齐短板,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与法律专家等作用,杜绝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等现象;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文件整理;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切实做到不事先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集体研究不决策的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系列文件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综合教育培训和“八小时内外”监管;四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加快完成风险防控系统、单位守法证明系统、逾期贷款催收系统、追缴补缴系统等内部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监督、考核,完善惩罚、退出机制,对重大差错、零业务、服务水平差、投诉率高等不利于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合作机构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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