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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8-08-22 06:3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预算收支总计3821.86万元,较上年增加415.61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编制实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分别较上年预算有所增加,以及工资津补贴标准的调整,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情况。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821.86万元,较上年增加415.61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编制实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分别较上年预算有所增加,以及工资津补贴标准的调整,使得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82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2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0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821.86万元。分功能科目看: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6.72万元,较上年增加12.65万元,增长11.09%,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编制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预算有所增加,以及工资津补贴标准的变化所形成的缴存基数调整,使得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有所增长。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3695.14万元,较上年增加402.96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编制实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分别较上年预算有所增加,以及工资津补贴标准的调整,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95万元,较上年减少14.02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7.39万元、印刷费20.50万元、邮电费7.32万元、差旅费13.37万元、会议费1.00万元、福利费76.13万元、日常维修费20.00万元、专用材料0.0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6.0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2.62万元、电费73.6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0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4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他费用6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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