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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09-28 01:02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决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64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61人,另外,有离退休4人,聘用人员13人,后勤服务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528.02万元,支出总计3528.0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6万元,增长19.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42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0.7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52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63万元,占60.1%;项目支出1404.42万元,占3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8.02万元,支出总计3528.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6万元,增长19.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83.38万元,增长11277.93%,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心自2016年部门决算开始由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管理转变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支出3413.3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901.43万元,支出决算341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4%。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71.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2%

2)城乡社区住宅

①住房公积金管理(科目编码:2210302)年初预算数为2829.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7.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64万元;公用经费241.4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3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的6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的63.44%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切实压减“三公”费用的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83万元,下降4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3万元,下降40.15%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切实压减“三公”费用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5.7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29万元,下降36.56%。全年共接待15批次、19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106.67万元,与2015年相比,分别减少2570.96万元、2718.12万元,下降100%96.22%,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心自2016年部门决算开始由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管理转变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管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1.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5万元,占21.0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29万元,占78.92%。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决算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2

收入决算表

决算表3

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决算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决算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6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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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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