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单位概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共有编制数64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3名,后勤服务人员21名;另外,有离退休人员2名,聘用人员13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2,736.88万元,总支出2,736.8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297.55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439.33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万元/人?年,普通聘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2,736.88 |
一 |
基本支出 |
1,297.55 |
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1,297.55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1439.33 |
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1439.33 |
三 |
基建支出 |
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设施购置经费,信息网络购建经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印刷出版费,宣传经费,档案管理专项经费,水电费及邮递费,场地租赁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及维护经费,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经费,专项管理事务经费,诉讼费等。
2014年根据市级部门预算批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