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
一、单位概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5个科室,共有编制数60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6名;另外,有退休人员1名,普通聘员12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预算总收入1,521.23万元,总支出1,521.2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095.65万元,一般专项支出425.58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万元/人?年,普通聘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合计 | 1,521.23 | |
基本支出 | 1,095.65 | |
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1,095.65 |
一般专项支出 | 425.58 | |
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425.58 |
基建支出 | 0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网点办公场地租赁费,住房公积金业务宣传费,法律咨询与诉讼费,资料印刷费,存储设备购置、专线租赁及网络设备购置,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专项经费,住房公积金扩面协调工作专项经费,新增办事处开办费等。
201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基建项目经费支出。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