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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10-08 16:5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一、政策调整前后利率具体有什么变化?

  目前,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75%;5年期以上3.2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3.025%和5年以上3.57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调整后,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5年期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贷款期限

首套房

第二套房

调整前

调整后

不变

5年以下(含5年)

2.75%

2.6%

3.025%

5年以上

3.25%

3.1%

3.575%

  二、利率调整时间的界限是什么?

  2022 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 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 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三、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视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套住房,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无住房登记记录;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所购住房为非双拼房。

  四、利率调整后可减少多少负担?

  以当前我市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限额9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调整前利息总额约51万元、月供3917元,调整后利息总额约48.3万元、月供3843元。如需查询利率调整后具体还款计划情况,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广东公积金、自助服务一体机和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等任一渠道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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