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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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8-07 15:28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东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动法治东莞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现将中心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2022年下半年期间,根据职工提出的申请,对未正常归还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罚息。此外,依托普法宣传工作向14306家企业邮寄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资料,引导企业积极运用政策工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我中心2022年出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维权纠纷调解暂行办法》,有效的规范了本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助力推动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历史问题。此外,根据上述两个办法及新民事诉讼法,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进行修订,增加了调解执法环节,并调整了执法各环节的时限规定;修订了行政执法文书,修改行政执法文书模板8份,完善了行政执法的法治依据,有效指导法治实践。

  2.健全执法机构建设。2022年,中心执法机构更名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执法队”,调整了部分执法队成员,同时修订印发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执法队管理形式和职能说明》和《行政执法责任规则》,健全完善了执法工作机制,保证稽查执法队依法独立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断提升执法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3.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一方面稳步推进缴存扩面工作,调整归集业务委托协议书内容,充分调动归集受托银行参与扩面工作积极性,同时严格落实公积金缴存督查工作机制,2022年共发出督查提醒函、催办函4983份,促成1006家单位新设立账户、118家存量单位增员,合计增加缴存职工8699人,促成29家欠缴单位恢复正常缴存。另一方面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22年共受理追缴案件9276宗、立案9271宗,同比分别增长56.61%、56.84%;受理行政处罚案件7宗、立案6宗,同比分别减少56.25%、增长50%。

  4.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中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案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2022年中心的行政复议78宗、行政诉讼254宗,其中开庭案件152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41宗,出庭率达到93%。

  5.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我中心认真落实法律审查制度,2022年共完成127份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为法律法规、政策的准确执行和预防合作风险、维护中心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查机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印发,确保各项政策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

  1.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一体化。2022年,中心积极做好信用东莞、“双随机、一公开”等系统的公示和对接上报工作。坚持常态公开,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根据市的部署对被中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单位进行双公示,并同步公开在“信用中国”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丰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中心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同时,畅通群众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途径,通过阳光热线、网上信访、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件,及时回应职工维权类信访诉求,截至2022年底,我中心所有渠道信访件合计6096件(求决类304件、求助类4802件、投诉类559件、举报类77件、建议类349件次、表扬类5件),所有渠道信访事项按期受理和答复率100%。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2022年,中心制定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以及中心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法典、党内法律法规等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把普法经费纳入中心年度财政预算。一是中心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中心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论述,组织开展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在职党员测试率达100%;运用中心内部文件流转系统发布党章党纪党规等学习材料运用“学习强国”APP、“东莞干部培训”云课堂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线上学习,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思想。三是面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开展宪法专题法治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合同编普法专题讲座等,组织学习网络安全法、保密、采购、合同等与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交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氛围。积极组织参与年度学法考试,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年度参考率及合格率均为100%。

  2.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南方号发布普法信息,截至2022年底,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已有190多万粉丝;线上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保密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参与人数5千余人次;发布民法典相关推文1篇,阅读量1万余人次。年内通过公众号发布了3期“以案释法”,内容涉及违规提取、用人单位不得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免除缴存公积金的义务、继承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等,阅读量达1.4万人次。

  3.开展广泛性普法活动。2022年中心通过政务专递向全市15906家单位发出普法宣传资料及业务提醒函,进行日常普法宣传。同时,中心组建了普法志愿服务队,从2017年起,主动深入企业、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服务志愿活动达140场,服务职工达2万余人。

  4.落实普法责任制机制。我中心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中心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全体干部职工和所有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群众作为普法对象;制定了年度普法内容,结合每年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采用多种普法形式进行宣传。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推出民法典有奖问答、社会热点问答解答、法律宣传小剧场等活动,强化了公众的普法关注度;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粤菜师傅”等普法活动,持续打造“上门政策宣讲”党建品牌。

  5.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中心按要求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每年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选取的案例均与广大应缴存单位和职工息息相关,大大拉近了部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也使法治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效。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住房公积金法治化水平还有待提升。面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的普法力度有待加强,很多单位仍未依规缴存公积金,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及其相关的法律风险的政策认知度低。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当前我市企业欠缴少缴公积金现象仍然普遍,覆盖率低造成的追缴隐患不断累积,职工追缴尤其是集体追缴持续增多,给我中心行政执法压力不断加大,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依然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中心将根据“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继续落实加快推进法治东莞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东莞建设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法治东莞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公积金政策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是完善中心行政执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性的制定和出台行政执法文件,健全群体性事件防范处置制度,推进《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出台实施。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研究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方法,简化执法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是健立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作用,落实重大决策前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主动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同时配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娄 娅;联系电话:0769—2882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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