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热线服务 12329 | 12345 无障碍 适老化 智能问答
搜索
长者助手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分享到:
2018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8-11-14 01:43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市人民政府:

  2018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指导支持下,按照《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定发展。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中心根据《关于协助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函》(东政服办函〔2018〕18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及时公布了权责清单和“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同时根据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会商共建要求,对我中心进驻事项逐一进行梳理,目前已完成材料清单表、空表、样表、审查要点表绘制及流程图梳理等全部工作,总体进度位居第二批12个会商共建事项单位第一,为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贯彻落实全面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实施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26号),我中心虎门办事处已于2018年1月入驻虎门镇综合服务中心,塘厦办事处拟于今年底或2019年初进驻塘厦综合服务中心,为镇街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多便利。同时,根据市政务服务办部署,积极配合做好中心服务事项进驻市级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施工作。  

  三是全力以赴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2014年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线以来,我中心对相关业务及业务表格进行梳理,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等均无需填写。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业务中取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收取和扫描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4〕7号)要求,自2014年6月25日起,已通过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与公安联网核查方式核查职工身份进行开户,单位为职工开户无需提供身份证件。2018年5月20日起,根据《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相关个人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8〕26号)要求,职工办理提取、贷款业务时已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仅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二)提升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2013年印发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根据《东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东府〔2010〕64号)等有关规定,今年我中心启动了修订工作。修订过程既总结了东莞市缴存管理实践经验,又听取了缴存单位、职工、镇街、部门意见,同时开展省内外调研借鉴兄弟城市做法,形成修订稿后征求镇街及部门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形成了缴存办法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议,市法制部门按照程序征求部门及镇街(园区)意见,并通过“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市法制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形成缴存办法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后以市政府文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8〕116号)印发。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及监督。其它一般行政决策事项则由管理中心直接负责,管理中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只有经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且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才能进入实施环节。二是广泛征求民意作为决策依据。我中心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互动交流平台”,并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阳光热线”节目等渠道征求民意,了解政策实施和执行情况,定期整理形成群众意见汇总报告,作为政策调整、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中心每季度、每年度均会在门户网站通报当季、当年出现违法行为被责令、被处罚、被强制执法的单位名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东信建办函〔2016〕21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企信联字〔2017〕2号),对被中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单位进行公示。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丰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受理和回复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以来,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其中6宗已通过东莞市信息公开网站申请。除2宗由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外,全部按照规定办理回复,信息公开件答复率、及时率为100%。此外,我中心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也非常重视。通过门户网站、政府服务热线12345、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畅通群众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途径,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

  (六)社会矛盾化解情况。我中心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职工可通过投诉电话、网站、信函、邮件、现场接待等多种途径进行投诉举报,确保职工维权的诉求渠道畅通。经统计,我中心2018年以来,从各大渠道接收信访工单共1136单,其中12345热线工单905单,其他渠道231单;另外中心网站接收各类留言2673单,所有信访与留言回复率均达96.5%,有效调处了职工的案件诉求。我中心还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东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案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本年度中心主要负责人出庭2次;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中心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中心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我中心依次制定了2018年度学法计划,积极落实“一培训两讲座”专题学法制度,年度学法考试结果等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年以来,我中心共举行3期法治专题讲座、1期宪法专题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心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让法治思维渗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项决策当中。2018年,共组织33人次参加执法培训和考试。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中心制定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要求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并公布2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与此同时,全市执法巡回宣讲及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工作也已走上正轨。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今年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二是信息共享与部门联动不充分,用人单位违法证据收集困难,执法难度较大。

  三、2019年主要计划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正确看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对中心权责清单(行政处罚、缴存、提取、贷款审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网站清单目录。按要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根据市政务服务办的部署,配合做好中心办事处进驻市、镇行政服务中心事项。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同时配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2018〕29号2018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