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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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9-12-13 09:24 来源: 本站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现将我中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改革。我中心积极落实各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除延续之前多网点(已有逾千网点可办理公积金业务)、多渠道(网厅、微信公众号、一体机、ATM机、手机短信等多种综合服务平台及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无纸化、缩短限时办结、实现部分业务自助办结外,2019年缴存类业务进一步实现全面优化升级,一是新版单位网厅投用,升级版网上办事大厅基本实现单位缴存类业务全覆盖,大大方便了缴存单位的业务办理;二是账户设立实现身份联网核查,个人账户开设业务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变更为1个工作日,人工核查升级为联网自动核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三是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对9个归集类业务和单位网上缴存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四是归集业务全面委托银行办理,充分发挥银行服务网点众多的优势,提高办事效率;五是特殊账户封存和变更实现最多跑一次,由办事处受理公示期满后再到归集银行办理,优化为受理公示期满后系统自动办结。

  (二)继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根据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会商共建的要求,推进 “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改革在中心落地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反复与市政数局领导沟通,达成了深度对接、全权委托的共识,并详细制订、认真落实《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工作进度表》,于10月14日正式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目前是省内公积金系统唯一实现系统直连、唯一授权市民服务中心“一窗办结”的公积金中心,真正实现了“一个门、一张网”办事。二是升级改版微信公众号,对原有功能优化升级,引入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确认,实行绑定快捷登录,原需到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事项无需临柜,实现部分业务微信办理,受到市民的一致赞赏,升级后日均访问量20多万,最高峰同时在线人数达到6000人。

  二、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制度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我中心利用聘请广东广信君达(东莞)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评查的契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年内起草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操作细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纠纷维权调解暂行办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等文件,并进行多次研究、修改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为实际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二)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制度。我市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遵循上位法规、政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般先由我中心内部各部门充分酝酿,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后,经中心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再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听取吸收管委会意见,有需要的还要经过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再报市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才印发实施及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并在中心门户网站和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我中心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形成发文目录,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和有效期等制度。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做到科学民主法治

  (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在重大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专家意见,并进行专业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工作。2019年,中心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纳入《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目录》。为使贷款办法修订工作更加科学完善,我中心自2018年便开始开展省内外调研工作,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后先后征求中心内部各科室(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镇(街)、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管委会委员、法律顾问等相关意见,并组织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先后5次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通过中心合法性及公平性竞争审查,现已提交市政府审议。

  (二)广泛征求民意作为决策依据。我中心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互动交流平台”,并通过微信公众号、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阳光热线”节目等渠道征求民意,了解政策实施和执行情况,定期整理形成群众意见汇总报告,作为政策调整、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我中心认真落实法律审查制度,2019年共完成约141份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为《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关于就担保公司准入进行公平竞争及合法性审查的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评价系统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合同》等政策文件、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法律法规、政策的准确执行,和预防合作风险、维护中心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均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查机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印发,确保各项政策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年内我中心对2017年以来存量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对2019年后增量政策措施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中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相关要求,于2018年起由稽核监督科主导开展跨科室随机抽选案件评查工作,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积极建立公平、规范、有效的监管模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二)实行行政执法情况通报。我中心在门户网站设立“执法公告”专栏,被中心处罚或强制执行的单位均同步在网站进行通报,并梳理当季、当年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通报。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东信建办函〔2016〕21号),对被中心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单位进行公示;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企信联字〔2017〕2号),被中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也被列入公示对象。

  五、实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丰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按规定回复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受理和回复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以来,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均是通过东莞市信息公开网站申请。除2宗由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外,全部按照规定办理回复,信息公开件答复率、及时率为100%。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中心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同时,畅通群众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途径,通过门户网站、政府服务热线12345、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力。

  六、依法做好信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心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职工可通过投诉电话、网站、信函、邮件、现场接待等多种途径进行投诉举报,确保职工维权的诉求渠道畅通。我中心2019年以来,从各大渠道接收信访工单共2321单,其中12345热线工单2009单,其他渠道312单;另外中心网站接收各类留言2563单,所有信访与留言回复率均达100%,有效调处了职工的案件诉求。

  (二)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心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东莞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案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严格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本年度中心由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复议案件39宗;行政诉讼案件51宗,34宗已开庭,我中心全部出庭应诉,其中原告方主动撤诉4宗,被法院撤销的0宗,确认事实正确、程序违法6宗,责令履行6宗。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为进一步提高中心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中心制定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学法计划》,先后开展了一期不动产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两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组织全体干部职运用全省统一的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年度学法考试工作,我中心参考率100%、优秀率100%;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法治题材电影《李司法的冬暖夏凉》《特别追踪》;按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参加一期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主办的法院旁听活动。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我中心通过结合执法工作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普法工作。2019年我中心通过政务专递向全市近7908个单位印发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资料包,进行日常普法宣传;执法过程中,中心对执法情况进行记录、对执法结果进行公开,通过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告知执法结果、执法依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式进行执法事中普法;在日常管理中结合重大节假日如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设置法制工作专门机构。为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我中心设有政策法规科,主要承担中心的法制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充实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聘任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目前合作的有臻善、桥达和广信君达三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德恒律师所作为法律服务。

  (二)实现行政执法审办分离。为认真落实《中共东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我中心于8月份在政策法规科下成立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执法工作组,实现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机构分开设置,并同步出台《行政执法责任规则》,保证稽查执法工作组依法独立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部分人员对法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接受正规法律教育的工作人员比例不高,持有执法证人员仅为32人。

  三是制度不健全,政策不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

  四是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与部门联动不充分,用人单位违法证据收集困难,执法难度较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明确工作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正确看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使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行为中能够明晰执法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以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新形势的要求。

  三是积极研究出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操作细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纠纷维权调解暂行办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等政策制度,使实际工作有明确指引。

  四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作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主动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同时配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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