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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业务说明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8-28 10:2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业务指南内的相关表格可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dggjj.dg.gov.cn下载或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领取。

  2、办理缴存业务所交到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的资料都需盖单位公章(原则上都要盖公章,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后可以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章),业务指南中注明无需盖章的除外。

  3、办理缴存业务要求提供的证件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且必须为有效证件。

  4、业务涉及职工人数较多(5人以上)时请各单位务必附相关业务电子清册(须用中心网站下载的加密软件加密),各业务电子清册样式可到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或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领取。

  5、对缴存业务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769-12329咨询、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咨询。

  6、《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在办事指南里简称《缴存办法》。

  7、本业务指南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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