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指南 > 贷款审批 >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范
分享到:
温馨提醒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职工可通过拨打12329、12345热线,或到公积金中心各镇街办事处,投诉举报相关机构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
公积金中心将联合市住建、房管等部门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产企业和销售中介依法严肃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