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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涉东莞新茂皮具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7案)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678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8-24 09:34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新茂皮具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职工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共7案(详见下列名单),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文书,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详情名单:

职工姓名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吕刚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公积金责〔2026〕21681号

汤国宏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公积金责〔2026〕21683号

李淑媛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公积金责〔2026〕21684号

尹元和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公积金责〔2026〕21680号

郑兴荣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公积金责〔2026〕21686号

程晓英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公积金责〔2026〕21685号

夏维娜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公积金责〔2026〕21682号


  附件1:吕刚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2:汤国宏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3:李淑媛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4:尹元和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5:郑兴荣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6:程晓英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7:夏维娜 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补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21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23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678号送达公告(涉东莞新茂皮具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7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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