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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刘荣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231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6-10 15:57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刘荣:

  本中心处理你于2025年06月26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违规提取处理决定催告书》(东公积金提催〔2026〕7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履行违规提取处理决定催告书(东公积金提催〔2026〕7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0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6〕231号送达公告(刘荣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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