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19〕21号
送达公告(东莞盛泓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章珺追缴公积金案件)
东莞盛泓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章珺缴存2000年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66832元的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东公积金核查〔2019〕2100号)、《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附件:1.核查通知书
2.住房公积金应缴数额表
3.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19〕21号送达公告(东莞盛泓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章珺追缴公积金案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5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2月3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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