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热线服务 12329 | 12345 无障碍 适老化 智能问答
搜索
长者助手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执法公告
分享到:
送达公告(胡善宾履行处理决定催告事项)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5〕155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12-03 19:55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胡善宾:

  本中心处理你于2023年9月22日超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提取事项处理决定催告书》(东公积金提催〔2025〕24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履行提取事项处理决定催告书(东公积金提催〔2025〕24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日


  (备注:1.公告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2日。2.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5〕155号送达公告(胡善宾履行处理决定催告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