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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董嘉成向东莞市宏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案件)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5】19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3-06 10:0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董嘉成:

  本中心受理董嘉成来访投诉东莞市宏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董嘉成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董嘉成公告送达:《终结执法程序告知书》,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终结执法程序告知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6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5】19号送达公告(董嘉成向东莞市宏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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