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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张忠秀向东莞万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案件)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4〕18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5-13 14:21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麦燕颜:

  本中心受理职工张忠秀来访投诉东莞市万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东莞市万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已工商注销,且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 (东公积金催告〔2024〕729号)(抄送)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7日


  (备注:1.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卷,第二份张贴。2.公告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12日。3.公告地点: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栏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送达公告〔2024〕18号送达公告(张忠秀向东莞万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追缴公积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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