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即日起,职工反映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或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中心将向职工本人登记的手机号发送短信告知案件处理进度。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23308005咨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0〕48号 关于使用短信告知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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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即日起,职工反映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或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我中心将向职工本人登记的手机号发送短信告知案件处理进度。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2330800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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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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