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编制并公布2013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dggjj.cn/)或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积金中心专页(http://xxgk.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5楼综合科,邮编:523008,电话:0769—22337021)。
一、概述
2013年,我中心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推行“阳光”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力、树立“窗口”形象的一项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形成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提高重视程度,强化领导组织
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心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年初,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务信息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
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在政务信息化工作中,中心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中心制定和完善政务信息化工作规程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及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收集、编发、公开信息。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形式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中心门户网站是中心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门户网站设有“重要政策法规”、“管理动态”、“办事指南”、“咨询留言”等版块,公积金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所需资料、相关表格等所有应公开信息均可在网站查阅、下载。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反馈群众的意见与建议,2013年受理回复网上咨询3728条,回复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办事窗口信息公开。中心高度重视办事大厅的信息发布硬件设施和便民设施,在中心本部及常平、虎门、塘厦三个办事处的办事大厅均设置了公告栏、宣传架、自动查询机等设施,为群众提供包括人工服务在内的信息查询服务。三是印发宣传册子。今年中心印发了6千份新的缴存管理办法宣传册派发给企业,同时在办事窗口及归集银行全市经办网点均放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指南及多种分类宣传单供群众取阅。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公开信息。中心制作了2个住房公积金宣传广告在东莞电视台、凤凰卫视等电视台的黄金时段进行播放。同时综合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使广大缴存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便捷地获悉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以及宣传册、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一)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们从便民服务考虑,不断增强网站信息查询功能,中心网站所有信息已实现与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步。2013年中心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5条,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20%;管理动态类信息33条,占73.3%;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2.2%;其它类信息2条,占4.5%。
(二)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栏分别发布2期公积金信息公告,刊登内容涉及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调整等重要信息。
(三)深入基层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我中心前往石碣、塘厦、长安等多个镇街开展大型的政策宣讲会;深入27家企业宣传座谈或举办职工宣讲会。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同时,很好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了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权益的知情权。
(四)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数据情况
中心高度配合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定时将行政审批数据上传至电子监察系统,做到行政审批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去年我中心测评考核结果位列第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今后,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大力度改进:
(一)畅通监督渠道
通过阳光热线、政府热线、中心网页留言等已有的民众互动平台及时处理回复群众咨询,同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落实信息公开整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活动。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加强信息公开网站硬件建设
以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为契机,充分考虑信息公开需求,实现信息公开信息化,使群众查询公积金政策和办理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