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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年度付息完成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09-07-02 03:08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7月1日,市公积金中心向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付息8,175.24万元。加上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已支付的销户利息288.21万元,市公积金中心在此付息年度共向57.42万缴存人支付了8,463.45万元利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当前利率是0.36%),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当前利率是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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