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市委第十三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郭文芳主持召开与市公积金中心领导班子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郭文芳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儒森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组员及市公积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驻市民服务中心业务审核组)、办事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动员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及有关同志列席了动员会议。
郭文芳同志强调,巡察是巡视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手段,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市委汇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一起,共同把市委安排的政治任务完成好。
林儒森同志表示,巡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有助于更加准确地理解中央、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有助于进一步转变作风,使思想更加统一,信念更加坚定,工作更加务实。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强化纪律意识,全力配合巡察工作;要强化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整改提升;要强化目标导向,推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积金中心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2338239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专门邮政信箱: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5楼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523000;专门电子邮箱:DGswderxcz@dg.gov.cn;同时,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5楼、6楼电梯间设置“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