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客阳光热线,与市民和网友交流互动,回应群众关注的公积金提取、贷款等问题。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儒森,党组成员、副主任石海娇,以及政策法规科、业务管理科、中心驻市民服务中心业务审核组等相关人员参加阳光热线。
稳政策、稳消费、惠民生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儒森指出,2020年中心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双统筹意识,落实双统筹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并用三个关键词解读全年工作:一是稳政策。出台阶段性暖企惠民政策,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保障受疫情影响职工正常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二是稳消费。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修订完善提取、贷款政策,维护我市住房市场消费稳定。三是惠民生。实施提取、贷款新政,加快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100%事项可网办,51%事项可全程网办,在全省首创二手房贷款线上申办功能。
网络问政准时回复率100%
2020年,中心共收到网友“阳光热线·网络问政”来信共182份,已全部办结。群众咨询问题多集中在:企业未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购房如何提取账户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可贷额度是多少等问题,中心均积极进行了回应。
现场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
阳光热线节目期间,现场解答回应市民电话咨询、网友在线提问的关于贷后停缴、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港澳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等问题。
听众邓小姐电话咨询:东莞公积金可不可以转移外地?
回应:只要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上线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职工可凭身份证到新缴存地的归集银行办理转入即可,无需在东莞办理任何手续。
听众夏小姐电话咨询: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已开始公积金还贷,但自己因工作原因停缴公积金,丈夫是申请人,仍继续缴存及还款,家庭是否受贷后停缴政策影响?
回应: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东府〔2020〕16号)第二十二条,凡缴存单位未办理缓缴手续,或未因死亡、离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销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停止缴存公积金连续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如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借款人自停缴住房公积金连续满12个月次月起对剩余正常本金按贷款利率上浮30%计收违约金。此政策适用于借款人签订了2020年3月1日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正常贷款(含已核销的贷款),且仅判断申请人的缴存情况,不判断配偶的缴存情况。夏小姐的停缴问题不受贷后停缴影响。
网友“AI”留言咨询:个人公积金缴存和余额怎么查,为何现在复杂多了?
回应:我们中心致力于发展线上服务,减少跑动,尤其是职工提到的查询业务,现在我们可供查询的渠道很多,包括公积金官网、东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广东公积金小程序、支付宝等,这些渠道经过身份验证后就可以实现查询公积的缴存情况、贷款情况等。如果申请人更倾向于线下操作的话,只要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的九大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的柜台,或者建行、东莞银行的智慧柜员机以及市民中心的莞家自助终端机都可以实现查询功能。
2021年:推进广覆盖、优服务、全网办
林儒森表示,针对网友和听众的咨询,中心将认真进行逐一回应,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公积金、会用公积金、用好公积金,真正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在帮助职工贷款购房、提取用于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
林儒森强调,2021年中心将按照市委“1+1+6”工作思路,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让制度广覆盖,加强普法宣传、落实依法行政,稳步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职工能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福利。让服务更优质,扩增归集银行、强化服务监管、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让业务全网办,升级个人网厅,推进提取、贷款各类业务全程网办,市民无需预约、无需临柜办理,真正实现办事“零跑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