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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类】公司如何为新入职的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11-03 22:04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答:①若职工尚未设立东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单位经办人需先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②若职工已设立东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其原单位已将其账户封存,单位经办人办理“同城转移”和“个人账户启封”业务。

  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和“个人账户启封”业务的职工在其他城市存在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时,需先封存其他城市的公积金账户后才允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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