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5-12%规定范围内降低缴存比例的,由单位通过单位网厅线上渠道或归集银行线下渠道自行调整,无需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办事指南可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参见“缴存比例调整业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答:在5-12%规定范围内降低缴存比例的,由单位通过单位网厅线上渠道或归集银行线下渠道自行调整,无需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办事指南可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参见“缴存比例调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