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热线服务 12329 | 12345 无障碍 适老化 智能问答
搜索
长者助手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互动交流 > 常见问题
分享到:
【缴存类】单位需要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2-09 15:5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答:需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