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条件
1.缴存人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人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的才能办理汇缴;
3.灵活就业人员汇缴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绑定银行卡的方式以“自动托收”或“手动托收”汇缴。
三、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一岗办结。
五、办理地点、时间
线上: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2.招商银行官方APP;
线下: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线下网点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八、备注
1.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汇缴当月住房公积金,不能补缴;
2.业务提交完成后出现“待交易”状态的,需延后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3.灵活自动托收:中心每月的8号、24号根据灵活就业缴存自动托收规则定时发起自动汇缴,划转金额为缴存人当月的应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成功或两次托收失败的即行结束当月托收。若缴存人的银行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托收,须由缴存人本人及时变更银行账户,并及时进行灵活汇缴。不及时汇缴,连续汇缴月份将中断;
4.业务办理成功或失败后,系统将对缴存人发送短信;
5.本指南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汇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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