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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汇缴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3-13 08:5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设立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条件

  1.缴存人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人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的才能办理汇缴;

  3.灵活就业人员汇缴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绑定银行卡的方式以“自动托收”或“手动托收”汇缴。

  三、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一岗办结。

  五、办理地点、时间

  线上: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2.招商银行官方APP;

  线下: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线下网点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八、备注

  1.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汇缴当月住房公积金,不能补缴;

  2.业务提交完成后出现“待交易”状态的,需延后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3.灵活自动托收:中心每月的8号、24号根据灵活就业缴存自动托收规则定时发起自动汇缴,划转金额为缴存人当月的应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成功或两次托收失败的即行结束当月托收。若缴存人的银行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托收,须由缴存人本人及时变更银行账户,并及时进行灵活汇缴。不及时汇缴,连续汇缴月份将中断;

  4.业务办理成功或失败后,系统将对缴存人发送短信;

  5.本指南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汇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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