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条件
1.缴存人委托中心通知并同意授权付款银行在申请人指定付款账户划转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缴存人约定的付款账户必须为本人名下广东省内非深圳的个人银行I类账户(开户银行范围,详见中心官网办事指南的开户银行范围);
3.付款账户户名与缴存人姓名须一致。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划款账户。
四、办理流程
一岗办结。
五、办理地点、时间
线上: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2.招商银行官方APP;
线下:归集银行的公积金服务网点;
线下网点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八、备注
1.本业务可以办理灵活托收账户的新增和变更;
2.业务提交完成后出现“待交易”状态的,需延后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3.本指南是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的托收账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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