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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指南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10-16 17:49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跨省通办”事项范围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八)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住房公积金汇缴

  (十)住房公积金补缴

  (十一)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三)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模式:“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 “两地联办”

  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实行“全程网办”;不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实行“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

  三、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我市缴存人员在异地申请“跨省通办”业务

  1.办理渠道

  我市缴存人员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通过购房地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办理;其余12项事项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等任一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2.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缴存人通过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s://wb.dggjj.dg.gov.cn/grwt/login.html)、“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任一服务渠道办理。

  “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收到受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的“跨省通办”业务申请后,我中心依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3. 办理时限

  “全程网办”即时办结;“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异地缴存人员在我中心申请“跨省通办”业务

  1.办理渠道

  缴存地中心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不支持线上渠道办理的,通过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

  2.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申请人通过登录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接收缴存人申请,缴存人填写《“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留存缴存人身份证件、业务办理材料、现场照片及申请表等,向缴存人出具《“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将缴存人《申请表》及相关业务办理材料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传递至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办结后将办结结果反馈至我中心。

  3.办理时限

  “全程网办”即时办结;“代收代办”或“两地联办”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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