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
二、所需材料
零资料。
三、办理流程
1.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渠道办理:单位法人通过账户密码、人脸识别或数字证书等方式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选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登记业务”,点击“在线审办”;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014055001),点击“立即办理”快捷办理。
2.一网通办:登录网址(http://qykb.gdzwfw.gov.cn/qcdzhdj/),选择“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
3.粤商通app:登录粤商通app,选择“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
四、办理地点
广东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和粤商通app。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六、备注
1.单位应确定一种统一的单位缴存比例。
2.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确定初缴年月、初缴人数、缴存精度、缴存比例等缴存信息;初缴年月、初缴人数成功录入系统后无法修改,请慎重填表。
3.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渠道办理的,单位账户须达到可信等级四级或五级。可信等级四级: 根据可信信息库核验实人、实名、实证三者一致;可信等级五级: 由更具保障性的方式例如数字证书、窗口现场核验等核验实人、实名、实证三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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