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办理条件
此业务需本人办理,且职工本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证件一致。
三、所需材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四、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申报→中心办事处窗口银行柜台办结。
五、办理地点、时间
1、中心办事处窗口
办理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原会展中心)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常平办事处】东莞市常平镇园林路2号常平镇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塘厦办事处】东莞市塘厦镇爱民街3号塘厦镇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虎门办事处】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富民商务中心15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石龙办事处】东莞市石龙镇龙城二路8号石龙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办理地点: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点击查看网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方式
中心办事处窗口办理或银行柜台办理。
七、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八、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九、备注
个人公积金账户密码为6位数字。
十、相关表格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