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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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2-10-28 11:30 来源: 本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0月28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东莞日报、南方日报等多家媒体参会。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林儒森就东莞试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情况作了介绍,制度试点合作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副行长龚莉就制度试点期间该行提供的服务保障工作作了说明,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石海娇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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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庞大,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覆盖面,帮助该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在东莞安居乐业,将为东莞留住人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新经济主体活力发挥积极作用。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自愿和协商的鲜明特点,表现为“宽进宽出、权益同享、缴存灵活、方便快捷”。

  一是宽进宽出。“宽进”即放宽人员身份,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但不限定于自谋职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制度,由于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非法定强制缴存对象,也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缴存。放宽申请条件,根据诚信原则向市公积金中心如实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劳动从业证明材料,市公积金中心也不进行身份资格审查。“宽出”,未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可随时终止缴存协议,自由退出公积金制度,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二是权益同享。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在岗职工享有相同的公积金权益,在提取、贷款和管理上享受平等待遇。依规依约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办理转移接续,可以将外市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过来,也可以转移到外市,还可以将原封存账户的公积金转到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不仅可以享受年度结息权益,还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是缴存灵活。灵活就业人员在限定范围内可自行确定每月缴存金额。限定范围为:缴存基数不高于东莞最高缴存基数(当前为27391元)、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当前为1900元),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已经开设了单位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可自行选择继续以单位在岗职工或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公积金制度;未开设单位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统一采用委托银行划扣方式,按协议书约定每月8日、24日发起自动托收。

  四是方便快捷。线上实现“掌上办”:可在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招行银行官方APP上零资料办理,完成开户仅需2分钟。线下实现“就近办”:可在全市12家公积金归集银行的545个网点办理开户缴存,实现“家门口”办理,只需携带身份证及扣款银行卡即可现场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后,公积金中心将结合上级要求和试行情况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基本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东莞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作出应有贡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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