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热线服务 12329 | 12345 无障碍 适老化 智能问答
搜索
长者助手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便民服务 > 贷款类
分享到:
扣款账号变更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6-07-17 10:28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条件:

  贷款发放成功后。

  (三)所需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新扣款账户原件;

  其他情形的所需资料:

  情形一:借款人离异,配偶申请扣款账号变更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离婚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态须显示离异)原件;

  3、有权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民事调解书),如果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另须提供法院生效证明书;

  4、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

  情形二:借款人死亡,公证书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扣款账号变更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死亡职工的身份证件无需提供);

  2、死亡证明原件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死亡职工的户口簿原件(户口已注销的可出示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4、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均需原件,材料需注明死亡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所购买房屋的继承、遗赠事项);

  5、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

  (四)办理流程:

  一岗办结。

  (五)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贷款银行办理网点。(点击查看网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方式:

  本人现场办理。

  (七)办理时限:

  现场办结。

  (八)联系电话:

  0769-12329或0769-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